近年來,江西省贛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(以下簡稱“贛州中心”)關注職工住房需求新期待、新關切和房地產市場發展新趨勢、新變化,因地制宜推出一系列惠民舉措,全力支持繳存人住房消費需求,推動住房公積金事業高質量發展。
為支持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助力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,贛州中心持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先后出臺了提高貸款額度、優化貸款發放規定和上浮多子女家庭公積金貸款額度等政策。
為支持“租購并舉”,滿足新市民、青年人等不同群體住房消費需求,贛州中心支持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;提高租房提取額度標準,中心城區租賃普通自住住房提取額度由原來的1170元/月提高到不超過1500元/月。優化租房提取條件,職工在工作所在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,即可按照租賃普通自住住房申請條件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。增加租房提取頻次,在按年提取基礎上,先后增加按季和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模式。支持全額提取月繳存額支付房租,正常繳存的新市民、青年人,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,可按月全額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用于支付房租。
為助力城市更新提升、支持老舊小區改造,贛州中心優化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,除本人及配偶外,增加父母或子女作為提取對象;提取時限由竣工驗收備案1年延長到2年。政策實施以來,累計辦理電梯加裝等提取282筆、金額914.01萬元。
為支持住房公積金跨區域合作,助力繳存職工跨市安居創業,贛州中心支持省內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,省內其他城市繳存職工在贛州市購房的,可按贛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申請貸款;贛州繳存職工在省內其他城市購房的,可按贛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申請購房提取。
同時,全面開展全國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業務。自2024年9月起,全國任何地市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贛州市購買自住住房時,凡符合贛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的,均可在贛州市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。贛州市繳存職工在異地購房、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,符合贛州市提取政策的,也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。
相關負責人表示,贛州中心將在加大政策供給的同時,繼續做好政策落實情況的跟蹤評估,不斷優化調整政策內容,使政策更加精準實用。通過持續釋放住房公積金政策紅利,更好助力廣大繳存人實現住有所居、住有宜居、住有優居。